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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萍鄉高中階段招生工作規定有哪些?以下是江西中專技校招生網為大家整理的2024年江西萍鄉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于印發《萍鄉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教體局、武功山風景名勝區公共服務中心,市直學校:
現將《萍鄉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萍鄉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
為切實做好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根據《江西省 2024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贛教考字〔2024〕 10 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對我市今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 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制定如下規定:
一、報名
按市教育局《關于轉發〈關于做好 2024 年江西省初中學業水 平考試(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萍教考字〔2024〕1 號)執行。
報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應屆初中畢 業生,即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初 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其中正常轉學和休學 學生的均衡生資格認定必須嚴格符合初一至初三年級在本校學習 且學籍在本校。
在我市就讀、有正式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可在就 讀學校報名參加初中學考并享受本地學生同等待遇。
錄取至五年制高職(高專)、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的初中畢業 生必須參加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
二、考試
考試時間:初三年級文化科目考試時間為 6 月 17 日至 6 月 19 日,初二年級文化科目考試時間為 6 月 20 日。
考試科目:初三年級: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 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其中:道德與法治和歷史 合卷(開卷考試),物理和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
初二年級:地理、生物科目,實行合卷考試。
考查科目:初三年級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采取過程性與終 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 由各縣區教育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并組織實施,成績以“合格 ”“不合格 ”呈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 評價成績。
科目分值設定:初三年級:語文 120 分,數學 120 分,英語 120 分(其中聽力 20 分),物理 85 分(含實驗 5 分),化學 75 分 (含實驗 5 分),道德與法治 80 分,歷史 80 分,體育 60 分,升 學總分 740 分。初二年級:地理 50 分,生物 55 分(含實驗 5 分), 以卷面得分為依據,考試成績以“ABCD ”等級成績呈現。報考省 重點高中(含省重點建設高中,不含體藝等自主招生)需 B 等以 上(含),報考省重點高中(含省重點建設高中)體藝等自主招生 和一般高中需 C 等以上(含)。
英語聽力測試:測試時間 15 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 試時間內,各考點統一播放錄音光盤。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 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鑒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 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 1.2 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 語聽力測試。二者均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
體育考試:按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萍鄉市 2024 年初中畢 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11 號)要求執行。
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按市教育局《萍鄉市 2024 年初中 學業水平考試(中考)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 (萍教技字〔2024〕4 號)要求,由市教育技術裝備發展中心負責 組織實施。
考試組織: 以三縣三區(含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市直學 校為考試組織單位。
考點設置:堅持以生為本, 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考試安全 為前提,各縣區要遵循合理設置、嚴格認定、動態調整、注重實
效的原則,科學謀劃、 因地制宜、一縣一策設置考點。所有考點 應設置在標準化考點,實現高清監控、實時錄像、遠程巡查。
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循環交叉監考。殘 疾考生需要在考試過程中提供“合理便利 ”服務的,可向縣區教 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具體辦法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疾人聯 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 定》(教學〔2017〕4 號)執行。
三、招生范圍
1.普通高中類
所有公民辦普通高中全面實行屬地招生,嚴格按照教育行政 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批次和志愿錄取方式同步招生。縣 域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域內招生,城區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城區或若 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統籌確定。
萍鄉中學(含汪公潭校區、翠湖校區)、萍鄉三中、安源中學、 萍鄉實驗學校、安源區樂源學校面向市直學校、安源區、萍鄉經 濟技術開發區招生。
各縣區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區進行招生。
湘東區麻山中學根據多樣化特色辦學需要,面向中心城區(市 直學校、安源區、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東區)進行自主招生。
2.職業高中類: 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和普通中專、職業高中 (中專)、技工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志愿填報
填報原則
①考生志愿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并由考生個人或家長上 網填報。考生要及時上網修改密碼并妥善保管至錄取結束, 以免 他人修改志愿,影響錄取結果。
②考生及家長應充分認識到志愿填報的重要性、嚴肅性和權 威性。在充分了解我市招生政策后,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電子化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平臺)所規定的志愿和時間內進 行填報。考生要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未按 要求填報、未填報志愿等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 由 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志愿填報結束后,必須打印紙質稿,考生和 家長簽字后,交學校留存保管。
③各級學校要加大招生政策宣傳力度并做好志愿填報培訓工 作,認真指導考生填報志愿,確保每位考生都能正確自主、 自 由 填報志愿。不得違背考生意愿強迫考生填報志愿,不能限制考生 自 由填報志愿,更不得包辦代替考生填報志愿。凡因曲解政策、 不全面宣傳政策而影響到學生錄取的,將嚴肅追究學校負責人及 相關責任人責任。
④市教育考試中心將嚴格按考生志愿順序和分數擇優進行錄 取。每位上線考生有且僅有一次普通高中錄取機會。放棄志愿錄 取、不按期到校報到即視為放棄今年就讀普通高中機會,造成的 后果自負。
填報時間:
①6月9日-14日24:00 時,志愿填報;
②6月20日-24日24:00 時, 自愿修改志愿;
③7 月 中下旬,填報五年制高職(高專)、普通中專、省內其 它中職學校志愿,職業高中(中專)中高職對接(長學制一體化) 志愿。具體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
填報說明:
①提前批志愿: 設 1 個志愿欄,可填報萍鄉飛行員實驗班 志愿。
②文化批次志愿:設 4 個志愿欄。考生可選擇 1-4 個志愿 填報。
為促進萍鄉三中和安源中學的均衡發展,合理配置生源,主 城區繼續實行萍鄉三中和安源中學二選一填報政策(若同時填報萍鄉三中和安源中學,排位在后面的學校志愿將視為無效)。
為保證考生享有公平填報志愿權利,若文化批次一志愿未錄 取,則按學考成績參加二、三、 四志愿錄取。任何學校不得以任 何理由拒收一、二、三志愿落選的上線考生。
③自主招生志愿:設 2 個志愿欄,由考生自主選擇 1-2 個志 愿填報。考生在充分了解各類學校的自主招生章程后,可在招生 平臺中選擇具體學校填報。
④高(中)職類院校志愿:由考生自主選擇填報。
考生志愿選擇范圍一覽表

五、優惠加分
1.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 中 等職業學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 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公字〔2018〕58 號)具體規定執行。
2.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 報考普通高中、 中等職業學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機關人民
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 (贛司人字〔2020〕9 號)具體規定執行。
3.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 中等職業學校,參照《關于印發 〈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贛政〔2022〕 302 號)具體規定執行。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 中等職業學 校,參照《關于印發〈江西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 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贛應急字〔2019〕49 號)具體 規定執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犧牲被認定為烈士的一線醫務 人員的子女,在入學升學方面參照公安烈士子女優待政策執行。
6.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 分。(201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農村二女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 受中考優惠加分政策)
7.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臺籍青少年考 生加 10 分。
8.少數民族聚居鄉(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 10 分。少數民族 考生優惠加分對象,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 認辦法(試行)〉 的通知》(贛民宗字〔2010〕20 號)文件審核確 認。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9.萍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報考我市普通高中學校,按市 教育局《萍鄉市“ 昭萍英才 ”計劃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 (試行)》(萍教發〔2018〕41 號)具體規定執行。
考生能同時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種。 享受優惠的考生應按有關規定, 向其發證管理部門申請, 由發證 管理部門統一進行審核、匯總。享受優惠加分資格的學生在本校 內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市教育考試中心。市教育局官網和教育公眾
號繼續進行公示。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并追究 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萍鄉市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 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萍教發〔2018〕25號)《關 于進一步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通知》(萍 教基字〔2021〕11號)精神執行。
七、閱卷及成績公布方式
為保證閱卷的公平、公正,我市繼續實行網上集中閱卷,嚴 格執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評卷管理規范》,成立綜合閱卷組、 學科閱卷組和質檢組,組織試評,并建立主觀性試題“一題多評 ” 制度和抽檢復核制度,確保評卷質量。
考生文化單科保留小數,總分成績四舍五入,只保留整數。
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給各縣(市、 區),同時開通考生成績網上查詢。為規避高中階段學校違規招生、 義務教育學校亂排名、炒作中考狀元等亂相,凡學考總成績達到 全市前3%的考生其總分成績公布為“A ”等級。上述學生其原始分 成績待錄取工作結束后再通知錄取學校和生源學校。其余考生公 布其原始分成績。“A ”等級不與分數劃線、招生錄取關聯。各學 校要及時將考試分數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張榜公布,不得按分數 排名。
考生對考分有異議的,在初中學考成績公布后兩天內可通過 畢業學校申請成績復核,逾期不受理。
復核內容包括考生個人相關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 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 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超出上述規定事項范圍的申請不予受理。 評分寬嚴不屬于復核內容。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答卷按照 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復核過程中答卷不與考生和家長見面。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7月上旬公布考生成績、普通高中類最低 錄取分數線。今年我市繼續推進分批次錄取工作,按錄取批次逐 一公布各學校錄取分數線。
八、錄取
(一)普通高中錄取
1.分數線劃定
錄取省重點(含重點建設)高中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學科 等第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均要達B等(含) 以上。
錄取一般高中(含民辦高中)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學科等 第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均要達C等(含) 以上。
市教育考試中心根據下達的各校招生計劃,遵從考生的志愿, 按分數高低,分批次劃定全市各普通高中的統招和均衡招生錄取 線,并劃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025年起我市將全面實現均衡招生指標考前分配到校,分校劃定均衡招生錄取線。
今年安源中學均衡招生錄取指標繼續到區(具體指標數由各 屬地考試組織單位公布),分區劃定均衡招生錄取線和均衡招生最 低錄取控制線。若有縣區在劃定的均衡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有 未完成下達的均衡招生計劃,市教育考試中心將在最低控制分數 線內對未錄取的具備均衡招生資格考生重新排序,從高分到低分 進行調劑錄取。
2.錄取批次順序
今年普通高中錄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市教育考試 中心嚴格按照考生的志愿順序、先統招均衡后自主招生、分數從 高到低、招生計劃,對公民辦學校分批次錄取。 已按志愿錄取的 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學校錄取。市教育考試中心在招生平臺錄取 的結果將是各校建立普通高中學籍的唯一憑據。
普通高中的錄取批次:
從 7 月 10 日開始,分批次開展錄取工作。
提前批次:江西海航實驗班、萍鄉飛行員實驗班;
第一批次:萍鄉中學、湘東中學、蘆溪中學、上栗中學、蓮 花中學;
第二批次:萍鄉三中、安源中學、麻山中學;
第三批次:大安中學、蓮花縣坊樓中學、 民辦高中。
3.錄取辦法
①江西海軍航空實驗班: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 年度海軍航空實驗班招錄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4〕3號), 提前招生。
②萍鄉飛行員實驗班(設蘆溪中學,咨詢電話:7551987): 招生方案報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執行,提前招生。
提前批次已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學校錄取。
③文化招生:根據重點高中的招生范圍,先統招再均衡招生 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校若存在報到 缺額情況,可降分按志愿補錄一次(不得低于全市統一劃定的普 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我市今年繼 續將優質普通高中的統招計劃按不低于 70%的比例,進行均衡招 生。普通高中學校起始年級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合理壓減大規 模學校,超標準班額的學校原則上中途不得轉入學生。
按照“公民同招 ”原則,公辦高中和民辦高中統一報名、統 一填報志愿,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統一在招生平臺按招生計劃、 學考成績和志愿排序擇優錄取。民辦高中若在報到后有計劃缺額, 可補錄一次。若還有缺額,經屬地教育局同意,報市教育局批準, 可以適當補齊生源。各民辦普通高中要在考前主動向社會公示其 招生章程(需報屬地教育局審核備案),內容包括辦學條件、收費 標準、招生計劃、學生培養等方面,接受社會監督。
④自主招生錄取:各校自主招生方案須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
審批, 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匯總收集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及時在 考前向社會公布。 自主招生方案必須包含招生范圍、錄取計劃、 專業分配、測試方法、錄取程序、培養方式等。各學校自主招生 錄取列于本批次統招或均衡招生之后,主要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 價和相關特長表現,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符合學校特 色、低于學校當年統招或均衡錄取分數線的學生。
自主招生專業設置為體育、藝術(聲樂、器樂、舞蹈、美術 等)和科技等類別,全市統一測試標準,在市教育考試中心分批 次公布各校的統招或均衡錄取分數線后, 由各縣(區)教育考試 機構組織專業測試,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招生志愿、專項測 試成績和初中學考成績,按考前公布的方案,擇優預錄考生,經 縣(區)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公示后報市教育考試中心正式錄取。
自主招生文化錄取分數線在各招生學校的統招或均衡線下 100分之內劃定,同時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各 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設定本校自主招生文化錄 取分數線,并報請屬地縣區教育局批準后,提前向社會公布。體 育尖子生的錄取成績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下 100分。
為不斷深化體教融合,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中小學校體育工作, 加快高水平運動員引進培養,市體育局和市教育局批準萍鄉市體 校與萍鄉中學、萍鄉三中、安源中學合作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其 招生錄取工作依據市教育局、市體育局聯合印發的《萍鄉市普通 高中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實施方案(修訂)》執行。
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 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嚴格執行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中小學 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贛教規字〔2022〕8號),加強“人籍 分離 ”考生的資格審查,堅決防止學校變相“掐尖 ”招生,禁止 “ 中考移民 ”。考生若通過臨時轉戶籍、掛靠戶籍或無正當理由轉移戶籍等方式,借“ 隨遷子女 ”名義在省內跨設區市就讀,不開 具成績證明,不審批轉錄申請。在我市參加了初中學考的考生如 需返回戶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讀,須提供考生當地戶籍證明。
對在外省、外市參加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回戶籍所在 地錄取的隨遷子女, 由市教育考試中心根據學生考試所在地錄取 分數線、學生分數,結合萍鄉本地錄取分數線,按成績占比進行 換算,并嚴格按照戶籍一致原則錄取到本地相應高中(本地戶籍 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的居民戶籍,且 3 年內未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學校或其他單位集體戶籍、投靠親屬戶籍、與戶主無親屬關系戶 籍等不作為普通高中招錄的戶籍依據)。考生需提供市級考試成績 證明、市級錄取分數證明、戶 口簿復印頁(遞交相關材料時間為 7 月 10 日-25 日),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匯總后向省教育廳申請招生 計劃。
各批次錄取過程中,市教育考試中心將提供各公辦、 民辦普 通高中學校錄取新生花名冊、全市統一制定的錄取通知書。錄取 通知書上標明考生姓名、錄取學校、畢業學校、學籍號、考試成 績、錄取類型、錄取編號和報到時間等,并加蓋萍鄉市教育考試 中心公章。錄取通知書是考生錄取到普通高中的最重要憑據,也 是辦理高中學籍的重要依據。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嚴格新生錄取 通知書的管理,要按時、妥善、安全發放到考生手中,嚴禁自行 制定、濫發學校錄取通知書。
(二)高、中等職業院校錄取
五年制高職(高專)、普通中專及其中高職對接的錄取由省教 育考試院負責;市、縣屬職業高中(中專)錄取工作由當地教育 行政部門負責;職業高中(中專) 中高職對接錄取工作由設區市 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負責(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招 生平臺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考生院校志愿、考生專業志愿和初中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錄取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報考中職類學校的學 生原則上應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今年仍然實行“職業教育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模式(簡 稱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和普通 中專中高職對接的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招生計劃、考生院校 志愿、考生專業志愿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錄取。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網上征集 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 有關要求自主招生錄取。
普通中專招收應屆、歷屆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學生, 在規定的時間內, 由普通中專學校將考生報名序號、準考證號等 基本信息錄入招生平臺,在系統中進行本省和外省學籍核查并辦 理錄取。
高中轉錄生的錄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 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0〕7號)規定,普通 高中在校生如需轉入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 師范專業就讀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直接轉入一年級跟班就讀, 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轉錄應在校學習滿2年。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生 轉錄到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師范專業就讀 的學制為一年,且不得參加“三校生 ”高考。職業高中(職業中 專)轉錄到普通中專參照普通高中辦理。
各職業院校嚴禁招收外省戶籍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就 讀一年制中職,停止二年制高中轉錄師范類專業招生;嚴禁在招 生平臺之外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 人強迫應屆初中畢業生放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填報志愿、 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嚴禁強制填報指定院校志愿。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類形式的中職教育學生,不得招收初中 畢業起點的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生,高職院校不得招收初中畢業起
點的三年制中職教育學生(江西藝術職業學院部分藝術類專業 除外)。
我市具有招生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13所):萍鄉 市工業中等專業學校,萍鄉市衛生學校,安源區職業中等專業學 校,湘東中等專業學校,萍鄉市武功山中等專業學校,上栗縣職 業中等專業學校,萍鄉市廣播電視大學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蓮花 中等專業學校,萍鄉市交通職業學校;萍鄉技師學院,萍鄉市湘 東技工學校,萍鄉市電瓷電氣技工學校,萍鄉市汽車工程技工學校。
九、有關要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考試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 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省 市相關招生文件精神,嚴格規范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 施“ 陽光工程 ”,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 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嚴肅招生紀律, 規范招生秩序,辦好人民更加滿意的教育考試。
(一)壓實管理責任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 組織領導,壓實招生管理責任,認真落實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教育考試機構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 地考試招生工作方案,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完善應急預 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二)加強宣傳引導
要大力推進“ 陽光招生 ”,積極做好宣傳引導,不斷完善考試 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服務工 作,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申訴受理 渠道,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生 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等,積極主動接受考生、 學校和社會的監督。要印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招生相關宣傳材
料,張貼至每所初中學校、每個初三畢業班級。認真做好風險評 估,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
(三)嚴肅執紀問責
按照隸屬關系,各縣區教育局要適時開展逐校排查,及時糾 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地方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招 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 實情況開展督導。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對招生 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 考試機構,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要 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 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 行為。
(四)落實“九個嚴禁 ”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 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 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 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 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 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 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 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 中考狀元 ”和升學率。
(五)構建職普融通協調發展的辦學新格局
各地要按照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 教育的決定》要求,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術技能型人才的 需要和本地初中畢業生的實際數量等,按照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 求、教育資源現狀,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 因地制
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融通協調發展,建立多樣化人 才培養機制,滿足不同稟賦學生的發展需求。要引導廣大考生家 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理性幫助孩子確立成長目標。要認真做好 風險評估,加強輿論引導,幫助群眾了解、認識和理解招生入學 政策,為高中階段教育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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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24年江西萍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招生規定@中考生,快來測一測適合報考的學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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